深圳的小俊和小美经朋友介绍认识,在相处一个月的过程中,小俊小美见面礼1万,彩礼9万,还给小美买了钻石项链、钻石戒指等首饰。在办理结婚登记一起生活一个星期后,小俊和小美就闹离婚,觉得俩人性格不和处不下去。小俊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且要小美返还所有的彩礼。咱们分析一下彩礼返还的司法实践。
一、彩礼的法律性质
彩礼通常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主要指男方)及其亲属依据习俗向对方(主要指女方)及其亲属给付的钱物。从法律性质上看,彩礼在一定程度上被视为一种附条件的赠与。其条件便是双方能够顺利结婚并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如果这个条件未能成就,那么彩礼的赠与可能面临撤销或返还的情况。
二、闪婚闪离下彩礼返还的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在闪婚闪离的情况下,需要具体分析是否符合上述情形。如果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时间极短,接近“确未共同生活” 的状态,或者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陷入严重困难,那么法院有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返还部分彩礼。
三、司法实践中的考量因素
(一)共同生活时间长短
闪婚闪离通常意味着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法院在判断彩礼返还数额时,会将共同生活时间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如果共同生活时间非常短,可能会判决较高比例的彩礼返还;如果共同生活时间相对较长一些,但仍属于较短范畴,返还比例可能会相应降低。
(二)彩礼的用途
如果女方能够证明彩礼用于双方共同生活的开支,如购买家具、家电、支付婚礼费用等,那么在计算返还数额时可以扣除相应部分。
(三)双方过错程度
如果闪婚闪离是由于一方存在明显过错,如出轨、家庭暴力等,那么在确定彩礼返还数额时,法院可能会考虑过错因素,适当减少无过错方返还彩礼的数额。
(四)当地风俗习惯
不同地区对于彩礼的数额和返还习俗存在差异。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也会适当考虑当地的风俗习惯,以确保判决结果符合社会公众认知和公平正义的要求。
四、结论
闪婚闪离下的彩礼返还问题较为复杂,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双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避免不必要的诉讼。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本案中,法院最后判决小美返还彩礼7万元及钻石项链、钻石戒指等首饰。如果正在阅读本篇文章的你希望获得更多帮助,可以咨询刘云海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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