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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婚姻家事律师--抚养费到底怎么计算?

作者:刘云海律师时间:2023年10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9次举报

抚养权和抚养费纠纷是婚姻家事案件中高频率出现的话题,不少离婚纠纷中直接就涉及到了小孩抚养权归属,也有在双方协议离婚或者经第三方调解、诉讼离婚后双方对原本的抚养权问题又产生分歧再诉争到法院的,比如变更抚养费、变更抚养权等。很多父母遇到这些问题时往往在抚养费上纠结不已,既不知道主张对方承担多少的抚养费,也不知道自己应当承担多少的抚养费,本文将有助于大家理清抚养费的问题。

一、抚养费是什么

想弄清楚抚养费怎么算,首先要知道抚养费究竟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婚生子女或是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一方均需要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二条就明确了,“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这些费用本质上都是必需支出的费用,不少法院认为诸如孩子课外兴趣班、国际学校的高额教育培训支出不应当计算在内。

二、影响抚养费高低的因素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九条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可见,影响抚养费高低的因素主要就是以上三种。子女的实际需要,就是维持子女生活、成长所需的实际支出,可以从上述所列抚养费的内容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等理解。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主要是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显然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月收入就五千块钱,那么法院也不可能判决其支付每个月四五千的抚养费,这是明显超出负担能力的。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就是小孩生活和接受教育所在地的生活水平,小孩生活在广东云浮还是生活在广东深圳,抚养费标准肯定是有差异的。

三、抚养费怎么计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抚养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可见,费用到底应该是多少,首先还是得看意思自治,如果双方自行协商达成一致,那么费用或多或少都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最好、最高效的处理方式。当然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能够对抚养费达成一致的案例还是比较少见的。

《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四十九条提供了比较明确的计算方式。如果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此条法律规定是司法实践中确定抚养费数额的参考依据。

这里需要明确一下“月总收入”的概念,它是指每个月所获得的劳动报酬总数,而不仅仅是指工资,如果有奖金、补贴或者其他副业收入的,都需要涵盖进来。另外,可以提高或者降低计算比例的“特殊情况”,比如子女患有重大疾病或者残疾,则可以适当增加抚养费计算比例。

综上所述,子女抚养费的计算万变不离其宗,始终需要保证子女利益最大化,抚养费或高或低,都得要保障子女成长所需。本团队已经代理过无数涉及抚养权和抚养费纠纷的案例,少数当事人只想承担几百块钱的抚养费,从保障孩子利益这一原则上来说,如此低的抚养费至少在一二线城市几乎是不可能被支持的。如果想要对方承担较多抚养费或者希望自己承担较少的抚养费,还需实事求是,从上述法律意见中入手,也欢迎大家来咨询本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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