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件描述张XX从张XX处购买挂车6辆,双方签订了《车辆买卖合同》,张XX向张XX交付了定金12万元,后因张XX违约,却拒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故张XX将张XX诉至法院,要求支付违约金。
仲裁结果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由张XX向张XX支付违约金。
办案过程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并研究了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发现本案被告违约的关键原因在于被告无法办理上述6辆车的运营证,而双方签订的《车辆买卖合同》特别约定,如不能办理运营证件,被告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于是承办律师第一的时间申请查封了这6辆车。根据当时的《合同法》相关规定,被告需双倍返还定金或支付违约金,二者只能选择其一,但违约金明显比返还定金得到的赔偿更多,因此承办律师建议原告主张违约金而不是返还定金。
律师观点本案中,原告系湖北省人士,律师考虑到判决后申请执行成本会大大增加,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被告于调解当天将违约金支付给了原告。律师认为,对于有些案件,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达成调解要比判决更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