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代理周某故意伤害案成功缓刑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
案情简介:
被告人周某看见其家附近有被害人刘某丢弃的碎瓦片,便将碎瓦片丢回刘某的老房子边沟里,刘某听见声音后赶到现场,随后双方发生口角,刘某拿了一把刀将周某的一棵桂花树砍了几刀,后周某找了一个木棍拦住,在村里人将刘某手中持的砍刀抢走后,周某将刘某推倒在边上的沟里,造成刘某左侧第4-10肋骨骨折。经鉴定刘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案发后,周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承办过程:
周某家属委托了张涛律师作为周某的辩护人,张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多次会见了解案情,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周某犯罪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并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经法院查证属实,被告人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