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寻衅滋事刑事案律师:张涛律师代理李某寻衅滋事案成功罪轻处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
案情简介:
被告人李某因涉嫌犯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现羁押在西湖区看守所。
承办过程:
李某被刑事拘留后,李某家属委托了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张涛律师作为李某的案件承办律师。张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西湖区看守所会见了李某,并积极地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为李某提供了法律帮助。被告人李某认罪态度较好且取得被害人刘某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相关法条: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