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某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律师介入后成功办理取保候审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V:
【案情简介】
韩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经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予以刑事拘留,被告人韩某及其家属及时委托张涛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担任其辩护律师。经过反复与办案机关的沟通,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办案经过】
韩某有无犯罪事实,现有证据是否足够证明韩某存在犯罪行为,是否符合逮捕的条件。 我们认为犯罪嫌疑人韩某主观上对公司进行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并不知情,客观上其只是作为涉案公司的一名普通出纳,完成公司指派的工作,履行一个普通员工的工作职责,其并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故,建议检察机关对韩某不予批捕。 最后,辩护律师的意见得到采纳,韩某在检察院的审查逮捕期间,成功办理了取保候审。
【相关法条】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