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离婚吗?如何证明?
杭州离婚律师张涛
V:
在离婚纠纷中,一方想离婚,另一方不想离,想离婚的一方提出分居,认为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了。
法律依据是《婚姻法》第32条,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人民法院应准予离婚。
但是,实际办案过程中,你会发现,要想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难上加难。
在司法实践中,要想通过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要精心举证,分两步走:
第一步,要证明分居满两年。
首先,最好的证据是夫妻签订的书面分居协议。
其次,最好不要住在同一个房子里,分床不分家的情况是很难举证的。
再次,如果一方在外租房居住,应保留好租房合同,租金支付凭证等作为证据。尽量寻找没有利害关系的证人作证,说明分居的事实。
第二步,还要证明“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而非因工作生活环境限制而分居。
由于现代社会因为工作原因导致夫妻两地居住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还需要举证两人感情不合,主要的证据包括:证人证言、聊天记录、录音、视频、照片、短信等。
综上所述,如果两人确实因为感情不和而准备分居,最好的方法是签订书面的分居协议,这将成为日后法院判决离婚的重要证据。另外,证明了分居的事实,可以有效避免分居期间一方对外欠下的债务归属为夫妻共同债务(分居可以证明双方没有共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