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涛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张涛律师代理洪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成功从轻处罚

发布者:张涛律师|时间:2020年07月10日|分类:经销代理 |396人看过

张涛律师代理洪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成功从轻处罚

杭州刑事律师张涛成功案例

V:

案情简介

被告人洪某三次在本区XXX号XXX室其暂住处,容留吸毒人员石某某(另行处理)采用烫吸的方式共同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被告人洪某在本区某室内被公安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交代了上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

判决如下:

被告人洪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相关法条: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