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天津xx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杭州黄龙xx文体娱乐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签订消防安装工程合同,原告为被告安装、调试消防报警、喷淋、消防栓、暖通以及消防安装系统,并办理消防检测和消防验收审批的相关手续,合同约定承办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造价450000元,被告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原告支付合同造价工程款的50%。
判决结果: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余款25万,逾期付款损失1873元。
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天津xx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杭州黄龙xx文体娱乐有限公司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签订消防安装工程合同,原告为被告安装、调试消防报警、喷淋、消防栓、暖通以及消防安装系统,并办理消防检测和消防验收审批的相关手续,合同约定承办方式为包工包料,合同造价450000元,被告应在合同签订后向原告支付合同造价工程款的50%。
判决结果: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余款25万,逾期付款损失18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