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宋某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曹某
案情简介:原告是曹某的雇员,在一次执行职务过程中负伤,雇主曹某拒绝提供相应赔偿。
判决结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曹某已支付的医疗费外,曹某赔偿宋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7000元。
审理法院: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原告:宋某
诉讼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曹某
案情简介:原告是曹某的雇员,在一次执行职务过程中负伤,雇主曹某拒绝提供相应赔偿。
判决结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曹某已支付的医疗费外,曹某赔偿宋某残疾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17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