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孙某、某*责任保险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与被告驾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的损伤。经交警认定责任,被告孙某付主要责任,原告李某负次要责任。
承办过程:本案难点在于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车辆驾驶人和所有人不是一个人,故张涛律师后追加被告,保证原告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判决结果:被告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70320.86元。
审理法院: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原告:李某
委托代理人:杭州律师张涛(本人)
被告:孙某、某*责任保险公司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与被告驾驶的小汽车相撞,造成原告受伤和两车不同程度的损伤。经交警认定责任,被告孙某付主要责任,原告李某负次要责任。
承办过程:本案难点在于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车辆驾驶人和所有人不是一个人,故张涛律师后追加被告,保证原告获得最大限度的赔偿。
判决结果:被告支付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鉴定费、营养费及精神抚慰金70320.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