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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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燕律师代理戴某劳动争议案部分胜诉

发布者:齐燕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28人看过 举报

2026-09-18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戴某于2011年3月入职某公司担任工程部经理。2025年3月,某公司以效益不佳为由与戴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长期拖欠戴某工资,且未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及岗位补贴等。戴某向某仲裁委申请仲裁,该委作出裁决驳回其全部请求。戴某不服,遂诉至某法院,请求判令某公司支付拖欠工资8.8万余元、未休年休假工资2.2万余元、高温补贴一千余元、岗位补贴2.3万余元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25.7万余元等。某公司辩称未主动辞退戴某,系戴某主动离职,且已支付部分工资,不同意支付高温补贴及岗位补贴等。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一、双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及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认定;二、欠付工资的计算标准及金额;三、岗位补贴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的认定。针对焦点一,戴某主张被口头辞退,某公司主张戴某主动离职,但双方均未能提供充分证据。法院认定系由某公司提出并与戴某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某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针对焦点二,某公司未能提供完整工资支付凭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根据有利于劳动者的原则,按戴某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七千余元作为计算标准,核算欠付工资。针对焦点三,戴某提供付款申请单及历史转账记录,证明某公司存在支付一级建造师岗位补贴的交易惯例,法院予以支持2024年度补贴2万元。某公司未能举证已安排年休假,法院依法支持戴某2024年及2025年折算共计11天的未休年休假工资。高温补贴因戴某属管理人员且无露天作业证据,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某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戴某工资6.1万余元、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八千余元、2024年度岗位补贴2万元、经济补偿金10.6万余元,合计19.5万余元;驳回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十元由某公司负担。

 

【律师价值】

齐燕律师在本案中展现了卓越的证据组织与庭审应对能力。面对仲裁败诉的不利局面,齐律师精准梳理社保记录、银行流水等核心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成功推翻仲裁委对证据效力的错误认定。在庭审中,针对工资标准及离职原因等争议焦点,齐律师巧妙运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促使对方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通过挖掘历史付款申请单与转账记录,成功确立岗位补贴的交易惯例,最大化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诉讼请求的大部分获支持。

齐燕律师,法学学士,现任职于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在建设工程、劳动争议纠纷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担任多家大型公司、企...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徐州
  • 执业单位: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320********07
  • 擅长领域: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江苏建协律师事务所
1320320********07 工程建筑、劳动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