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钧威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17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某某某与被告某某某自2013年认识,2014年确定恋爱关系,2016年被告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用原告的身份证等材料办理信用卡,额度大概有3万多,该信用卡均由被告控制占有使用。同时,使用原告手机客户端申请网络贷款。累计达30多万元。2020年,被告向原告出具借条。但被告仍未偿还,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结合原告提供的相应证据,法院对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予以确认。被告应当按照借条的约定向原告按期还款。律师建议,自己的信用卡账号和密码尽量要自己保管,以防他人滥用并使用信用卡,侵害自身的财产权益。不论是普通朋友还是男女朋友,即使借款也要量力而行,不要超出自己的限度对外借款。如出现案例中的情况,一定要好留相关证据并及时让对方出具借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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