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钧威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2年11月14日 6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15年3月,原被告在某民政局登记结婚,2019年7月,原被告在某民政局登记离婚。签订离婚协议。约定某套房产,所卖房款一人一半。但被告迟迟未履行离婚协议约定。因而成讼,原告起诉被告主张对案涉房屋享有二分一份额。
原被告离婚时已经协议将涉案财产出售,所得价款一人一半,但房屋未能实际出售,该房屋系原被告婚后购买,应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双方都明确确认房屋各占二分之一份额。故而法院支持原告诉讼主张。
律师建议离婚后要积极履行离婚协议所约定的内容,如不履行即将面临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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