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张钧威律师团队律师 时间:2022年12月08日 4589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0年9月,刘某入职某建筑公司,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每周休息2天,在职期间因工作需要经常加班,2022年4月,公司管理人员要求刘张某休假,经过一个月,申请人要求上班,被申请人依旧不安排工作。遂申请人离职。
律师接受刘某委托后,详细了解案情,核实并梳理相关证据材料。庭审中,律师据理力争,权衡利弊,帮助当事人争取最大的权益。最终,仲裁委支持了当事人关于加班费、经济补偿、社保费等仲裁请求。
律师建议:当员工与公司产生了争议时,应尽快咨询或委托律师进行处理,留存证据,保护自己合法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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