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协议也是征收方最容易动手脚的环节,因为在这个环节我们被拆迁的人很容易放松警惕,认为征收款马上就要到手了,可以放心的签字了。不!这个环节才一定要小心谨慎,小心陷阱!
很多征收方会拿出“空白协议”让当事人签署,当事人也是出于信任,或者被征收方花言巧语所蒙蔽,就会签订协议内容不明确、签订主体不合法,签约后不提供原件、没有约定违约责任和履行期限等协议。
律师建议:在签署此类非常重要的协议时,一定要有懂法的人在场,可以找懂法的亲朋好友,也可以找律师协助在场或者别着急签字,找律师帮助审核后,再进行签署,就能防患于未然。
除此之外,房屋评估环节也是需要大家的注意的,因为这又很容易涉及大家的知识盲区。所以房屋评估时,一定要注意把握住房屋评估的主动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征收人有权选择房地产评估机构来进行评估工作,且评估的时间也要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进行,因为过早的进行评估,房屋存在升值的可能性。评估的方式适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如果您发现您所在的项目适用的是基准地价修正法或成本重置法,那么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律师建议:很多当事人可能根本都没见到评估人员上门,也没签过什么相关的材料,就收到了评估报告,别怀疑,这一定是违法的。一定及时主动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