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当事人罗某系某公司某分公司普通员工,从事客服专员工作,负责车贷逾期还款的提醒与催收。其底薪为四千余元至五千余元,加提成后每月工资约1.5万余元。该公司归属某保险公司体系,业务规则由总部制定,公司属担保方,款项由某银行放出。罗某本人仅从事逾期提醒,并根据客户情况向公司申请适当减免的工作,入职以来一直按照公司规范履职。
因该公司整体业务被认定涉嫌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罗某作为客服员工一并被卷入,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刑事拘留。到案后罗某如实陈述全部事实,公安提审时其手机中亦未查出任何违法犯罪信息。罗某是家庭重要支撑,家中尚有年迈父母需安抚照料,持续羁押对家庭影响重大。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第一,罗某主观上是否明知公司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侦查机关以罗某在公司任职并领取工资、所在公司确曾从事放贷相关业务为由,倾向推定其主观明知。第二,罗某客观上是否实施了法定的帮助行为。罗某仅从事电话催收、还款提醒等基础客服工作,未参与任何技术支持、支付结算、广告推广等帮信罪所规制的行为类型。第三,罗某是否具有继续羁押的必要。罗某系非骨干人员,不参与公司决策,工资收入与同类岗位正常薪资水平相当,在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系从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无社会危险性。
【处理结果】
陈理坤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客观未实施法定帮助行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多层开展辩护。律师团队分层拆解帮信罪法定构成要件,论证罗某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对逾期客户进行还款提醒,未实施任何技术支持等法定帮助行为;同时结合普通员工处境、家庭现实情况,多维度论证无继续羁押必要。
最终,公安机关在办理本案过程中,法定的侦查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需进一步侦查取证。综合考虑罗某主观明知证据不足、客观未实施法定帮助行为、涉案情节显著轻微、系普通员工且非骨干人员、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调查、无社会危险性等多重情节,办案机关依法对罗某的强制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取保之后罗某回归家庭,生活逐步恢复正常。
【律师价值】
陈理坤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核心作用。首先,快速会见还原事实,厘清员工认知状态,确立主观不明知的辩护主线;其次,精准拆解帮信罪构成要件,论证当事人客观未实施法定帮助行为,将正常履职与犯罪行为有效区分;最后,结合当事人普通员工处境与家庭情况,多维度论证无继续羁押必要。陈律师的专业判断与策略制定,成功帮助当事人变更强制措施,维护了其合法权益。
陈理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