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福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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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地产公司的退首期房款合同纠纷

发布者:段福英律师 时间:2021年10月18日 354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地产公司双方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签订认购书的同时交定金(定金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同时转入房款),原告选择分期付款方式买房,在交首期房款的同时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原告已依约履行了自己的支付定金与首期房款的义务,要求被告和其签合同的时候,被告方却称必须付完全部房款才能签合同。

在此情况下,原告找到我想要回自己已付款,我在分析案情后,认为案情较为简单清晰,给其设计了一个先发出解除通知书,若对方见通知书退回房款则罢,不退回则通过诉讼解决的路径。最终由于我方准备充分、说理得当、证据扎实,法院支持了我方全部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我方全额返还购房款,双倍支付定金,并承担原告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等费用。

签合同要谨慎,仔细分析条文,看准再签!从选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交房直至办理过户手续,遇到问题莫着急,咨询律师再决定!

段福英律师,中共党员,现执业于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无刑刑辩团队专业律师。 多年的司法基层工作经历养成了果敢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河南-洛阳
  • 执业单位: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10320********78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