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某些原因,我决定不再往下细写,简明扼要就好:
1、关于会见:我前往到海南,凭一己之力去求办案部门的警察蜀黍,最终他们为我破了例,驱车前往离单位几十公里远的看守所,帮我把辩护委托书交给小明签字。就这样,小明完成了自己委托律师的法律手续,我也得以正常地会见小明。在此,特别感谢海南警察蜀黍们有温度的执法!
2、关于案件:我看完案件卷宗后说服小明认罪认罚,检察机关对他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但案件开庭当天出现了戏剧性的一幕,这也是我执业以来在庭审中碰到的最特别的一幕:当我发表完辩护意见后,审判长突然宣布休庭并当场与公诉人进行商议(我看到的情形是两人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十多分钟后重新开庭,公诉人竟当场将量刑建议从2年6个月调整为1年9个月。我去!这也太出乎我的意料了,最终小明的刑期就定档在了1年9个月。
3、关于羽三:羽三如果你能看到这里,我想对你说:我们之间发生了太多的事情,恩恩怨怨我已不想再去分清。但无论如何我仍感激你为我做过的一切,而我为你做过的一切,我希望自己能够彻底忘记。还有,你最后对我做出那个决定的原因,我在心里面已经有了答案。虽然不知道这答案是否正确,但我想也无须纠结了。人生不过如此,有人活着,有人死去,生生死死,没人能逃得过。在生死面前我也不再执着于某些事情了,就在这里跟你做个了断吧:从此你我之间的恩怨一笔勾销,此生,永不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