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间下单的商品,到手却是假货、用着没效果甚至伤了身,想维权却分不清该找主播还是平台?
一句话说透:谁违规谁担责,主播和平台可能要连带赔偿!
先盯主播:这些行为,一告一个准
- 明知假货仍售卖:涉嫌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主张 三倍价款赔偿,不足 500 元按 500 元算。
- 夸大宣传、虚假承诺:比如 “七天祛斑”“无效退款” 却不兑现,属于误导消费,需承担赔偿责任。
- 未披露关联关系:比如主播自己就是商家,却谎称 “自用推荐”,也属于违规行为。
再查平台:这些 “甩锅” 行为,必须担责
根据《电子商务法》,平台不是 “甩手掌柜”,出现这些情况要追责:
- 未对入驻商家、主播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核;
- 明知或应知主播、商家存在侵权行为,却未采取下架、封号等必要措施;
- 消费者维权时,拒绝提供主播、商家的真实信息。
支招:维权三步法,别慌!
- 留好证据:保存直播录屏 / 截图、订单付款记录、产品检测报告、使用后受损的凭证(如就医记录)。
- 先找平台投诉:要求平台介入调解,同时索要主播和商家的真实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起诉维权: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必要时可同时告主播、商家和平台,让责任方无处可逃!
钱国军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