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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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国家机关印章案,杨桦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发布者:杨桦律师 时间:2026年04月29日 75人看过 举报

2026-04-29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受团队负责人指使,为满足保险公司营销员入职的学历要求,多次联系第三方购买伪造的高中毕业证书,涉案虚假学历证书70余本,公安机关以涉嫌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事人案发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二.案件难点

1.涉案虚假学历证书数量较大,涉及伪造多枚国家机关教育部门印章,属于情节较为严重的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类案件,实刑量刑预期较高。

2.当事人系共同犯罪参与者,需要明确区分其与主犯的作用边界,提取从犯的从轻处罚依据。

3.需要结合全案情节,论证当事人符合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说服司法机关采纳从轻量刑建议。

三.杨桦律师代理成果

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判决当事人犯买卖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当事人无需入狱服刑,可在社区矫正期间正常生活。

四.律师作用

1.针对性梳理从轻处罚情节:明确论证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系受他人指使参与,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同时结合当事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预缴罚金等法定从轻情节,为争取缓刑构建完整法律依据。

2.结合当事人行为特征强化悔罪表现:说明当事人主观恶性较低,参与犯罪系对法律后果认知不足,且无犯罪前科,悔罪态度明确,没有再犯罪风险。

3.对接司法程序充分沟通辩护意见,推动法院采纳缓刑量刑建议,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非监禁刑的处理结果,最大程度降低案件对当事人正常生活的影响。

杨桦律师,手机号码:19884567771. 毕业于浙江大学,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擅长经济犯...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浙江-衢州
  • 执业单位: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30820********97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
浙江共达律师事务所
1330820********97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经济犯罪、暴力犯罪、职务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