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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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深圳专职律师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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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作者:徐明乾律师时间:2023年09月05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41次举报

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徐明乾律师2008年法学本科毕业,2009年通过司法考试,2012年法律硕士毕业于烟台大学,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深圳
  • 执业单位:广东诚公(龙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320********01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