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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恋:涉及道德与法律间的那些事

发布者:李声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1日|分类:律师随笔 |1036人看过举报


婚外恋:涉及道德与法律间的那些事

 

一、引言

婚外恋,永远是“吃瓜群众”的话题,面对“纯,属虚构;乱,是佳人”的第三者,原配该怎么决战?是哭闹,我不好过,你也别想好过;还是包容,写下保证书,再犯净身出户呢?婚外恋是违背传统道德观念,违背社会公德。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都有极大的危害。既是一个让人头疼的家庭问题,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网友咨询:男方出轨,且出轨的女方也是有夫之妇,写过保证书,仍然与女方有往来,多次包容后感觉没有挽回的余地,男方妻子决定离婚,男方扬言离婚女方什么都得不到,包括孩子、财产,现在怎么办?

湖南高剑律师事务所李声律师解答:你好,可以和男方好好协商,能够协议离婚为上,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即可;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诉讼离婚,法院可判决离婚。

二、婚外恋的法律责任

违反夫妻忠诚义务的法律责任是民事法律责任而不是刑事法律责任。刑法中的罚则,是针对犯罪来规定的,只有构成犯罪,方承担刑事责任。婚外恋除非发展成重婚(此时已不是婚外恋了),否则就不构成犯罪。因此,婚外恋只应承担民事责任,而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在法律上实指夫妻不忠行为,下面主要浅谈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同居、通奸、重婚。

三种不忠行为的法律规定及其后果

1、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法律后果:通奸其实并不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过错赔偿责任的行为,也就是说以通奸为由请求赔偿是没依据的,但是在实践中,法院一般会在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法律后果:这是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为过错方,另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3、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居住生活,且周围的人也认为其为夫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还为上述行为。

法律后果:构成重婚罪,同时无过错方在离婚时仍可主张损害赔偿。如果提起刑事自诉,行为人会负刑事责任(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应负担精神损害赔偿。同居的另一方如果是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涉嫌构成重婚。

三、结语

夫妻双方相互忠诚,是一夫一妻制度下的婚姻本应有的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必须承担的一项义务,违反此项义务,发生婚外恋,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最后提示,我们珍惜爱情的美好,尊重婚姻的神圣,婚姻问题的举证容易侵犯隐私权,收集证据需要特别小心,委托专业律师更好地保障你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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