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出现意外,保险公司让出意外的人找律师打官司,合理吗?
观点:凡存在,皆有合理性。
理由:我们梳理了一下认为不合理的逻辑起点:你是保险公司的人,通常更多是理赔人员,你拿着保险公司的钱,然后让被保险人去起诉自己的保险公司,吃里扒外。
我们认为,这一逻辑往往不成立。我们回忆一下,保险公司现在的理赔宣传,是不是速度越快越好,某公司“先赔后修”的宣传是不是还在耳边。让理赔人员放弃理赔时效的考核的根本原因是什么呢?
恐怕是矛盾的不可调和,或者说这个问题在我一线理赔人员的手中搞不定了。
举个例子:
车辆的第三者责任险,车撞油管,油漏,油的主人扣留肇事车辆。这个时候,车辆的所有人向保险公司理赔。横亘在顺利理赔之上的有两个问题,其一是损失是否属于直接损失,其二在被保险人未赔付的前提下,保险公司是否能够直接赔付被保险人。
这样的问题是一线理赔人员所不能决定的,无能为力的同时,又有首问责任制的羁绊,理赔人员能做的是什么,实话说恐怕也只有将矛盾转移这一招,相比让被保险人去监管投诉,建议当事人走法律途径反而更加平和。
总得来说,发生理赔纠纷,走法律途径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有保险合同的依据,也有保险法的正当性理由,本身并不存在说保险公司的人建议被保险人去走诉讼程序就不合理的论断,理性对待。
画外音:如果要诉讼,记得找专业的保险法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