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该案发生在2018年10月23日,被害人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2018年11月1日嫌疑人李XX被抓获,2018年11月5日本律师介入。但因被害人不满意嫌疑人家属的态度,一直不同意谅解。
2019年4月19日该案在石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李XX没有任何从轻或减轻的情节,建议法院对其量刑3年至4年有期徒刑,被害人亦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李XX赔偿13万余元。
在庭审中,本辩护人对于被告人李XX的犯罪动机、犯罪诱因、被害人的过错、主观恶性的大小等各方面进行了详尽的辩护,并在庭审结束后督促被告人的家属赔偿了10.5万元,与被害人签订了《刑事和解协议》,被害人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和《收据》。2019年4月26日,本案开庭,本律师提交了上诉证据进行质证,法庭当庭宣判,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期4年执行。被告人当庭表示复判,不上诉。
当日,被告人被释放。
本案胜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