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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丹律师
执业资质:1420120**********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公司法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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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李丹律师|时间:2019年04月22日|分类:债权债务 |172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被上诉方(本人代理)完胜,根据对方漏洞,我提出针对性解决方案,因此法院判决如下:
综上,上诉方张X的上诉理由均不能成立。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实体处理得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7,005元,由张X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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