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春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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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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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逃税能否认定合同无效

作者:张春涛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1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69次举报


买卖合同效力和逃税一般是两回事,逃税一般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如果通过签订阴阳买卖合同方式逃税的,虚假的那份阳合同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定义】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张春涛律师是辽宁同方(鞍山)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本科学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主攻民商法和刑事辩护,具备深厚的法学功底...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鞍山
  • 执业单位:辽宁同方(鞍山)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320********07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