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赢律师事务所
以法律的智慧服务人 以法律的知识帮助人
13937683078
咨询时间:09:00-22:00 服务地区

男人出轨,女人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作者:文赢律师事务所时间:2019年03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6次举报


《婚姻法》第四十六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只是重婚、同居、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并不包括暧昧、通奸类出轨,因此人民法院并不支持暧昧、通奸类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

1.暧昧,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暧昧的聊天记录,在大庭广众之下牵手勾肩搭背等。

2.通奸,即男方与婚外异性有临时、隐蔽的性行为,譬如在外开房等。

3.同居,即男方与婚外异性在外面租房或购房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4.重婚,即男方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包括与其举行结婚仪式,在外声称其是男方老婆等。


文赢律师事务所 已认证
  • 13937683078
  • 河南文赢(杭州)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6年

  • 用户采纳

    51次 (优于97.21%的律师)

  • 用户点赞

    49次 (优于98.13%的律师)

  • 平台积分

    106163分 (优于99.64%的律师)

  • 响应时间

    1小时内

  • 投稿文章

    334篇 (优于89.91%的律师)

版权所有:文赢律师事务所IP属地: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51610 昨日访问量:377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