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鑫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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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XX公司与杜XX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者:杨鑫涛律师 时间:2020年09月07日 201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申请人:上海XX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嘉定区。
诉讼代表人:许X,该公司监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杨XX,上海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冯XX,上海XX律师。
被申请人:杜XX,男,1988年2月23日生,汉族,住江苏省常州市。
申请人上海XX公司与被申请人杜XX间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本案立案受理后,申请人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依法冻结被申请人银行账户内存款1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申请人对其申请已提供了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杜XX银行账户内存款140,00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
本案财产保全费1,220元,由申请人上海XX公司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一、杨鑫涛资深律师,律所刑事辩护部副部长、婚姻家庭部副部长,其律师团队率属于上海排名前十的超大型律所,由近180名各行业...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徐汇区
  • 执业单位: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53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劳动纠纷、拆迁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