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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并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吗

作者:袁碧金律师时间:2023年05月1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223次举报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达的今天,一些公司通过合并进行强强联合,以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公司实力。按照规定,公司合并后,被兼并一方要进行注销,不再具备法人资格。相对于公司登记成立,公司注销的流程比较复杂,经办人要到多个部门办理手续。

  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吗

  律师解答:

  因合并而解散的公司,要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但如果是因合并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而不需要办理注销登记。公司合并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律师补充: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依照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订立合并协议,共同组成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合并。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法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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