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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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劳动纠纷医疗纠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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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打了人,公司得负责吗?

发布者:张红红律师|时间:2024年04月04日|分类:私人律师 |1167人看过

因工作起冲突,但打人的行为完全超出了工作范围和采取措施的合理限度,属于故意致人损害的情形,对于该行为造成的主要后果应当由员工承担;公司对其员工疏于管理和教育,应当承担次要责任。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这不仅有利于督促劳动者忠诚、勤勉履职,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劳资共赢,最终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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