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25年6月,李某因贷款需求添加微信“张经理信贷部”为好友,对方以“刷流水以增长信誉以便贷款”为由要求其提供银行卡信息,后李某提供自己银行卡并收到被害人被骗资金95000元。7月初,李某在天津市西青区工商银行某支行柜台多次取现共计90400元,并按指示将现金放置于指定地点(菜市场树下、电动车旁),并从中获利4600元。
二、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承办律师牛亚雄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联系检察机关阅卷,同时多次会见被告人李某,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围绕李某需要贷款的急切心理以及对犯罪行为并不明知等方面入手展开辩护,并积极推动李某退赃退赔,配合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此外,着重强调李某系主动到案说明情况,具有自首、坦白情节,被告人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并及时将李某不幸的家庭变故告知法检两院,为其争取到了极大的同情。
三、案件结果
张家口市某县检察院和某县法院听取、采纳了辩护意见,在李某具有前科的情况下为其争取到了同类型、同数额案件中最低的量刑建议,最终依法判处较轻的一年的刑罚。
四、律师价值体现
本案系典型“刷流水”式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被告人因法律意识淡薄沦为犯罪工具。经过牛律师的专业辩护以及对李某家庭变故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陈述,最终为其争取到了最低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