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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寻衅滋事罪一案

发布者:牛亚雄律师 时间:2025年12月19日 885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杨某(化名),男,1984年出生,为某村村民20188-11月期间多次伙同他人阻拦大货车通行并收费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杨某其村外道路阻拦大货车并强行收取过路费,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

案件源于2018本村村民李某在看到过村道路被竖起限高杆看到大货车需要过境而感到有利可图,擅自拦截过往大型车辆收取过路费,杨某在对此意识不清的情况下参与收费行为

二、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本所指派牛亚雄律师担任杨某的辩护人。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并获法院采纳:

1. 罪轻辩护:

牛律师认为杨某虽持续参与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且其系从犯、初犯,主观恶性与犯意小。

2. 对恶势力认定的异议:

牛律师认为杨某等人未形成固定的犯罪组织,属于临时起意组织,且杨某参与时间较短,不应构成恶势力犯罪。

3. 酌情从轻情节:

杨某在庭审中对指控罪名无异议,并在牛律师的指导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时着重强调其妻子患病、子尚幼等家庭困难,恳请法院从轻处罚。

三、案件结果

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构成寻衅滋事罪,但考虑其主观犯意不足且其家庭情况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较轻的两年两个月的刑罚

四、律师价值体现

本案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使得司法机关没有将该犯罪团伙认定为黑恶势力,杨某不属于黑恶势力犯罪团伙分子,由此在其他轻微情节的铺垫下,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宽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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