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基本情况
被告人曹某(化名),男,1935年出生,曾任村党支部书记三十余年。2021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曹某在土地承包纠纷中多次组织村民阻拦他人耕作,造成经济损失4601元,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涉嫌寻衅滋事罪。
案件源于2012年村民集体土地承包给被害人陈某,后因租金问题多次引发纠纷。2021年春耕期间,曹某未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矛盾,转而组织村民阻挠耕作并擅自转租土地,导致矛盾升级。
二、律师辩护思路与策略
本所指派牛亚雄、陶亚静律师担任曹某的辩护人。律师团队在全面阅卷、多次会见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核心辩护意见,并获法院采纳:
1.认罪认罚,态度诚恳
律师引导曹某深刻认识行为性质,促成其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从宽处理奠定基础。
2.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
曹某曾任村干部三十余年,一贯表现良好,本次行为系因土地租金纠纷引发,目的在于维护村民集体利益,并非出于个人恶意。
3.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
陈某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且租金远低于市场水平,激化矛盾,对案件发生负有一定责任。
4.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
律师协助曹某家属主动与陈某沟通,完成经济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5.高龄及身体状况符合缓刑条件
曹某案发时已85岁,身体状况不佳,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关于缓刑的适用条件,且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老年人,依法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三、案件结果
沽源县人民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曹某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综合考虑其年龄、悔罪表现、赔偿谅解情况及社会危害性较小等因素,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四、律师价值体现
本案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纠纷的实质化解,体现了“情理法交融”的辩护策略。河北吴万友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尽责、以人为本”的执业理念,致力于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
——河北辉尚律师事务所 承办
牛亚雄律师、陶亚静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