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篇之申请工伤避坑指南上
发生工伤后,应该如何申报工伤待遇?应该注意公司挖下哪些的坑?细说工伤事故中黑心企业的黑心操作
在发生工伤后,并非所有公司都会大公无私的为打工人进行工伤待遇申报及赔偿,因此,为了避免公司阻挠打工人们正常的维权,必须学会未雨绸缪。
1、发生工伤事故后,公司首先应向当地社保局提交资料申报工伤。若公司不主动提交资料申报工伤,伤者一方也有权利主动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不要被工伤需要由公司申报这种说法误导。
2、伤者若自行申报工伤,需尽早准备以下材料:①病历②同事对伤者受伤经过的书面证言③证明伤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申报工伤并非只需上述材料,但上述三种材料是最为重要的,若被公司阻挠无法获得,将会导致伤者无法提交合格材料影响维权。
①病历:社保局大多要求提供病历的原件用于备查,因此病历所需注意的问题是:尽可能将病历原件保存在手中,避免被公司拿走不予归还。若原件不幸被公司拿走又不予归还,小伙伴们可以到医院的病案室或档案室复印调取,且切记让医院给复印件盖上骑缝红章。
②同事对于伤者受伤经过的书面证言:为了避免公司或员工将不是工伤的事故谎称工伤进行申报,社保局一般要求提供两名事发时在场同事的书面证言,以确保事件真实性。对于这份材料,公司可通过威胁其他员工的卑劣手段来阻止伤者获取,如威胁其他员工不可配合伤者出具书面证言,否则就将其开除。为预防出现此种情况,小伙伴们需赶在公司采取措施前与其他员工尽早联系,让其帮忙出具书面证词,并且,务必记录下联系的整个过程,如短信记录不能删除,电话联系时需全程进行录音。
③证明伤者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认定工伤存在一个大前提,即伤者和公司属于劳动关系,而证明劳动关系最直接的材料就是劳动合同。不过,大部分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不愿把合同留给劳动者,更有甚者,公司可能都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发生这种情况,每月的工资条、工牌、打卡记录等都可以作为替代劳动合同的证明材料。
公司若想规避责任可谓无所不用其极,为了对抗黑心企业,我们必须懂得未雨绸缪,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限于篇幅原因,避坑指南上篇到此为止,剩余内容在下篇中再予以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