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一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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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巴陵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医疗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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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权纠纷代理意见

发布者:任一果律师|时间:2019年01月08日|分类:经销代理 |441人看过


                  代理意见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

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的委托,指派任一果律师担任××、××、××、××诉××生命权纠纷一案一审的诉讼代理人,参加今日的法庭审理。通过刚才的庭审调查,结合审判长、审判员归纳的焦点问题,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

一、××的死亡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对××生命权侵权事实清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的死亡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意见书【××】法医病理检字第F-2××号,结合××县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公(刑)鉴通字【××】××号,可以明确××是因重度冠心病致急性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生前纠纷可为受害人××死亡发生的诱发因素。而此处的生前纠纷是指××年10月31日下午,被告携带同伙以及刀具来到原告家中寻衅生事,与刚从田间做完农活回家的本案死者××相遇,继而推搡争吵,之后××身体出现不适于送医路上死亡。也就是说,××的死亡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被告对××生命权侵权事实清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湖北同济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鉴定意见书以及××公安局鉴定意见通知书,结合当时在场的证人××、××、××、××、××、××、××等人的证人证言也都相互佐证了被告对××生命权侵权的事实。结合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知被告侵犯××的生命权,侵权事实清楚,且被告在此次生命权侵权纠纷中无法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也就是说,依法推定被告有过错,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共计281208,符合法律规定。

1、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依据的具体法律法规如下:

①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同时,《侵权责任法》第十八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②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③综上,××的近亲属,即原告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七条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的各项赔偿。

2、原告主张被告赔偿281208元的计算依据和具体明细如下:

①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同时,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②具体明细:A、死亡赔偿金:12936元/年×20年=258720元(2018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2936元/年)。B、被扶养人生活费:12936元/年×5年=57670元(2018年湖南省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支出12936元/年)。C、丧葬费:60160元/年÷12个月×6个月=30080元(2018年湖南省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0160元/年)。D、误工费:34031元/年÷12个月÷21.75天×7天×3人=2738元(2018年湖南省农林牧副渔业的标准为34031元/年)。E、交通费:2000元。F、精神抚慰金:50000元。以上各项费用共计401208-120000(被告已经支付的12万)=281208元。

综上,××的死亡与被告的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被告侵犯了××的生命权,侵权事实清楚,被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原告因被告的侵权行为受损,损失金额共计281208,原告的主张合理合法。

以上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代理人:湖南碧灏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一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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