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艳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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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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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婚前首付的房子,有没有全职太太的份儿?

发布者:谢艳俊律师|时间:2020年09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19人看过


讲一个小故事,我表妹玲玲是全职太太,结婚之前表妹夫小张在城里首付买了套房。几个月前,表妹玲玲给我打电话抱怨,说她自己没工作,多次要求表妹夫小张在房产证上加上她的名字,表妹夫就是不愿意,为此,两个人没少吵了架。呵呵,我对表妹说,他不愿意,你怎么逼他也没用,没必要,其实有好些方法能让你获得更多的权益。

 

经常也有女性朋友问我,如果我在家全职带孩子或者是收入低,老公的房子还是他婚前付的首付,房子还贷都是我老公一个人还,是不是还贷的部分就没有我的份啊?这个问题同玲玲的问题,实质上是同一个问题。

 

我告诉大家,你完全可以放心,不论你婚后是不是挣钱,不论婚后谁挣的钱还的贷款,就算从头到尾都是你老公一个人挣钱,一个人还贷,只要你们双方没有AA制的财产约定,所有挣来的钱,都是双方共同挣的,所有所还的贷款,也都是双方共同还的。

 

就拿我表妹玲玲举例吧,如果他们婚姻出现问题,玲玲能拿到多少房款呢?

 

这里有个公式,是法院判决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这种案例的时候,常用的公式。

 

婚前购房有贷款:

夫妻另一方的房屋补偿款=房屋现值÷(房屋购买价+已付利息)×夫妻共同支付款项(包括本息)÷2

 

哎呀,这个公式太抽象了,我给大家我们带入具体的数字来看一下会更直观。

 

假设小张的房子他婚前首付100万,贷款50万,还贷款的利息是50万,100加上50再加上50,那么房屋的真正总成本是200万。而这套房子现在大概的市场售价是600万,所以房产的增值倍数就是600万除以200万,是3倍。玲玲和小张共同生活了5年,每个月还的贷款是5000元,5年共还了30万元,用这个30万乘以3倍,等于90万,这就是两个人共同所还贷款和对应的增值,90万再除以2,得到45万,这45万也就是万一离婚玲玲应分得的房屋补偿款。

 

带入数字表述,是不是很容易就能明白?

 

所以,如果小张是已经在婚前付过首付了,我会建议玲玲在婚内,争取一起将贷款还清。如果婚内多还了贷款数额,相对应的增值也就会多出很多,自己所占的份额也就增多了。

 

如果玲玲算来算去,还是觉得贷款和增值太少了,还有其他办法,让玲玲获得更多的房款吗?

 

当然!划重点,大家一定好好看!!!

 

那就是卖掉对方婚前的房产,再添钱一起买个新的,这房屋基本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

 

 对于这一点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般来讲,默认为,婚前的房产在婚后出售变现的钱,是个人财产,永远不动的话,永远是个人的。再买房,是自愿同意它转化成夫妻共同的新房了。

 

大家看明白了吗?所以说,婚后没必要天天吵着要求在人家房产上加名,你想啊,现在房产那么贵,很多房子都是对方父母攒了一辈子的钱给儿子凑得首付,人家能轻易说加名就加名吗?

 

遇到婚姻问题,咨询下律师,也许律师能解除你心中的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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