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小区里的一位叔叔跟我联系,说他大儿子一点都不孝顺,想写份遗嘱,把小区的那套200平的大房子留给女儿,小的留给他儿子,还问我哪个公证机构最有权威性,他要去做公证。我说叔啊,明年开始,公证就没有优先性了,他说他咋不知道,非让我跟他讲下有啥变化。
刚刚颁布的《民法典》中,明年起一些继承条款会出现修改。
一、公证遗嘱不再优先
遗嘱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现实生活中也出现过很多独生子女因为没有遗嘱,最终父母的房产无法全额继承的情况,只能与拥有继承权的人“均分”。
还有很多父母,写了好多份遗嘱,还有的遗嘱进行了公证。按照现在的法律来讲,父母立了多份遗嘱都抵不过公证遗嘱!公证的遗嘱最具有权威性,最终公证遗嘱里的房产的归属才是最终的归属。
明年法律变了,不管你写了多少份遗嘱,是否对遗嘱公证,我们都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不过“新规”之下,对于这些不孝子女多了一个宽恕,如果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并且愿意做出改变,父母宽恕之后,原本已经丧失的继承权还是可以重新拥有的。也就是说还是尊重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取消了公证遗嘱优先的效力。
二、新增两种遗嘱订立方式
新法规定了哪两种遗嘱订立方式呢?一种是打印,另一种则是录像订立遗嘱。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需要2个及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这一点也是不容忽视的。
特别提醒一下:打印的遗嘱要让立遗嘱人和见证人每页都签字,写日期。这点太重要了,哪一点没注意到,都有可能使得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所以,我们律师在帮别人写遗嘱时,那是各种提心吊胆啊,写完之后,还要反复核查,甚至还要让同事帮忙再检查一下。
三、新增了“信托遗嘱”
啥是信托遗嘱啊?
遗嘱信托是一种基于财产传承目的的理财工具。委托人预先以立遗嘱的方式,将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详订于遗嘱中。等到遗嘱生效时,再将信托财产转移给受托人,由受托人依据信托的内容,也就是委托人遗嘱所交办的事项,管理处分信托财产。遗嘱信托是在委托人故去后契约才生效。它可以很好地解决财产传承,减少因遗产产生的纷争。
没听懂?哈哈,说的通俗点!
以梅艳芳遗产案为例,2003年12月30日梅艳芳患癌症病逝,就在去世前27天,她订立一份遗嘱,但并没有把财产留给其母亲覃美金,而是委托给受托人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成立专项基金予以管理、投资。
遗嘱中详细订立了她身后财产的规划内容,包括交付信托后遗产的管理、分配、运用及给付等。
这份遗嘱信托在梅艳芳订立遗嘱后成立,并于她去世后立即生效,从12月30日起这个专项基金开始将这笔遗产的收益每月拨出7万元生活费给受益人之一梅妈至其终老,余下遗产则分别给予姨甥、侄儿、刘培基等其他受益人。直至梅妈死后,余下的遗产会捐给有关机构。
再说得明白点,那就是相当于把钱交给优秀的基金经理,相当于让财产不断保值、增值。
四、新规定扩大了继承范围
以往遗产继承都是按照顺序继承的,第一顺序自然是配偶、子女、父母,而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前的规定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那一部分份额。不过经过修改之后,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则由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也就是说继承范围进一步扩大了。
立遗嘱对中国人来说是特别忌讳的字眼,特别是年轻人,更是不愿意讨论遗嘱的问题。但是遗嘱继承的问题,几乎与我们每个人都有关系。写下这篇小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