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婚房,姑娘请擦亮你的眼睛!
我有个好朋友小敏,前几个月找了个男朋友,最近打电话跟我说她男朋友小陈的父母准备在他们结婚之前在他们居住的二线城市花100万全款买套房作为他们的婚房。作为陪嫁,小敏父母承诺由小敏父母给小敏出20万买辆车。我问她,那房产证写谁的名啊?小敏说,人家全款买的,写小陈的啊,我也不能那么不懂事啊!说实话,我的这个朋友很善良,人也很宽容,很多事情也不会斤斤计较。很多事情都不争不抢,更不用说由小陈父母全款买的房了!
乍一听,男方家里出钱买房,女方家里出钱装修,没毛病,可是在律师这里,一眼就能看出这个方案对小敏不利的地方,房子要登记在小陈一个人名下,这个做法是绝对不行的!
那问题到底出在哪呢?
第一个问题是,不应该由小陈父母单独出资买房。
如果是婚前买的房子,登记在小陈自己名下的,那肯定是小陈的婚前个人财产。不论生活多少年都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有人说,那就不婚前买了呗,小陈家婚后买房,写小陈一个人名儿也不行吗?是的,也不行。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小陈父母出全款买的房子,哪怕是婚后买的,如果只登记在小陈一个人名下,也算作是小陈父母对小陈的个人赠与,只有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才算作是共同房产。
第二个问题,不应该由小敏给现金用来买车。
就算小敏家是在他们婚前买的车,这些都算作小敏的婚前个人财产,可是我们都知道,这些东西一经购买就立刻贬值了,不像房产还能保值增值。万一这小敏家是婚后买的车,那更亏了,不论车登记在谁名下,都是小敏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注意啦,法律规定这一点和婚后买房写一个人名字是不一样的。
那该怎么办呢?
第一个方案,保证小敏的利益最大化。
怎么操作呢?就是让双方家长共同出资买房,其中小陈家出资80万,小敏家出资20万,写两个人名字,这样房子就是共同所有。买车的20万由小陈家出。
第二个方案,遵循公平原则。
简单说就是,比如房子上小陈家出资80万,小敏家出资20万,房产证上写上按照百分比按份共有。
大家看明白了吗?其实啊,婚姻房产方面的法律知识很简单,很多时候,通过一个个小故事就能讲明白了。有兴趣的朋友,跟着我慢慢了解吧。万一遇到婚姻家庭方面的问题,咱心里门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