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Z某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家属委托律师辩护后,律师通过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 、向办案机关了解案情,认为嫌疑人随发小自老家来到威海后,没有参与犯罪的主观故意,也没有实行犯罪行为, 故向办案机关申请了取保候审。办案机关最终没有向检察机关申请批准逮捕,直接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当然,公安机关办理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案件的结束。公安机关还要继续侦查,在侦查终结后,会根据具体案情进一步处理:一、如经过调查,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会撤销对嫌疑人大的追诉;二、如认为构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会在法定期限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 起诉。
杨玉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