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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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湖南中兴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纠纷人身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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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亡,我该向谁追回借款呢?

发布者:姚强律师|时间:2020年05月05日|分类:债权债务 |482人看过

网友安心:

姚律师,您好。我父亲在两年前借了十万元给其朋友,前几天听说这位朋友突然过世了。现在我父亲拿了这位朋友写的借条去找该朋友的妻子要求归还,但是他妻子不承认此笔借款,还说她老公借的债务跟她没有关系,即便借钱是事实,她也不会归还的。现在想请问姚律师,我们该向谁要借款呢?

   姚律师:

   安心你好,看到了你的咨询。因为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应当在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范围内,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承担的债务。

因此姚律师建议你们,首先应该向法院起诉借款人即死者的继承人包括其妻子、子女或父母,以确定死者生前向你父亲借款十万元的事实。同时查清楚死者死亡时是否留有遗产,并在法院起诉阶段申请对该遗产进行财产保全。如尽快实施上述程序,可在死者继承人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实现对你父亲借款的清偿。

    法律小常识:

《继承法》

第三十三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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