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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股东如何退出公司?

作者:王献华律师时间:2022年05月1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95次举报


现实生活中,很多合伙人满怀创业激情,共创嘉业,但也有很多合伙人,无法共同抵达创业的彼岸,需要褪去公司股东身份。一般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退出:

  一、股权转让。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可以通过转让名下股权实现退出公司的目的。股权转让分为两种方式,一种是通过股东内部转让股权实现退出。股东内部转让股权不需要履行通知程序,只需要转让双方合意办理即可;另一种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权。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收购股权: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满足章程约定的退出条件经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退出或者由股东会决议减少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约定的退出条件具备,股东可以按约定退出;股东决议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股东可以实现退出,并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

   四、公司解散之后退出。公司解散事由很多,但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情况是股东主动解散公司,比如公司营业期限届满、合并、分立等情形出现,公司以股东会决议的形式解散公司;一种是公司被迫解散,公司可能会因为受到行政处罚,吊销营业执照而解散,或者股东通过司法程序向法院诉请解散公司。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五、通过公司破产程序退出。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破产清算之后,可以退出市场,股东从而可以实现退出。

 

 


王献华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专业,高级企业合规师,二级婚姻家庭咨询师,苏州市巾帼法律志愿联盟成员,擅长婚姻家庭继承纠...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江苏-苏州
  • 执业单位: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20520********96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债权债务、人身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