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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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醉驾被查现行,“甩锅”藿香正气液,如何处罚?

作者:王春雪律师时间:2022年11月10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457次举报

近日,保定一名女子吕某在驾驶机动车的时候被交警查到醉驾,当时血液内酒精含量已经达到238mg/ml,涉嫌醉驾,不过吕某的辩称自己并没有喝酒,倒是喝了几瓶藿香正气水。

该女子将受何处罚?

几瓶藿香正气水的酒精含量是不会导致驾驶人在血检的环节被检测出醉驾的,所以吕某这种喝了几瓶藿香正气水的辩解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她就是喝了酒之后才开的车,她的驾驶行为就是属于醉驾的。所以对她是要按醉驾的处罚标准来处罚的。

醉驾这种行为一旦构成了,驾驶人将会被处以以下处罚:

一、首先醉驾行为将涉嫌危险驾驶罪,所以驾驶人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将会被处拘役并处罚金。

二、其次醉驾者将会被吊销驾驶证,而且驾驶证吊销后在五年内都是不能再重新考取的。

醉驾能免受刑事处罚吗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指根据《刑法》规定,不构成犯罪的。这是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不构成犯罪的,当然不能追究刑事责任。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3、具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等其他法定可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

醉驾免予刑事处罚不等于不被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是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此外,虽然可能会免除刑事方面的处罚,但在交通违章方面,如果不存在免除处罚的情形,那么还是应当追究其交通违章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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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雪律师,电话联系:18623386031,女,系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重庆市合川区青年联合会青年委员,重庆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