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春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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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合川区合伙人律师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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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裸露下体犯罪吗

作者:王春雪律师时间:2023年08月30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74997次举报


故意裸露下体犯罪吗

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样的行为可能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的会处以行政拘留。

如果由于这个裸露的行为,造成了其他恶劣结果就可能触犯了扰乱社会秩序罪。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一条规定,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是指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看完本文之后,对于这样的行为在法律上可能构成犯罪,不构成犯罪的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因此我们需要重视自己的形象,更不要做出一些违法行为,否则法律的相关处罚就会将近到你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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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雪律师,电话联系:18623386031,女,系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共重庆市合川区青年联合会青年委员,重庆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重庆-合川区
  • 执业单位:重庆智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500120********69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劳动纠纷、合同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