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否则赠与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登记结婚前,亲属陪送的嫁妆属于亲属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登记结婚后,亲戚陪送的嫁妆若没有明确只赠送给女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18条的规定:1、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2、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否则赠与财产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登记结婚前,亲属陪送的嫁妆属于亲属对于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登记结婚后,亲戚陪送的嫁妆若没有明确只赠送给女方,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11年 (优于61.7%的律师)
73次 (优于98.02%的律师)
722次 (优于99.81%的律师)
22883分 (优于97.88%的律师)
一天内
91篇 (优于99.74%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