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家属咨询,亲属因涉嫌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云南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家属最关心的核心问题是:当事人有前科,且刑罚执行完毕未满五年,是否属于累犯?当事人是不是完全没有取保机会?
在这里给大家清晰、通俗地解答这个问题:有前科不等于必然构成累犯,即便存在前科、疑似符合累犯外观,也不代表完全无法取保候审。
首先,很多家属存在认知误区,单纯认为只要前罪刑罚结束不满五年,再次被刑拘就是累犯,直接丧失取保候审资格。但在司法认定中,累犯的成立需要结合本案最终判决结果才能确认。根据法律规定,累犯的核心条件,是前后两罪均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前罪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罪。
目前案件仅处于公安刑事拘留阶段,还未经过检察院审查起诉、法院开庭审判,本案最终的刑罚结果是不确定的。当事人涉嫌的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根据案件情节轻重,量刑跨度较大,轻则可以判处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重则才会判处有期徒刑。如果本案最终法院判处的是拘役、管制,而非有期徒刑,即便有五年内的前科,也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累犯。
其次,关于累犯和取保候审的关系。司法实践中,累犯确实属于从重处罚情节,且一旦法院最终认定构成累犯,绝对不能适用缓刑。但这一规则,主要适用于审判量刑阶段,并不直接等同于侦查阶段禁止取保候审。
最后总结实务结论:当事人存在未逾五年的前科,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确实会对取保候审申请产生不利影响,办案机关会综合前科情况评估社会危险性,相比无前科人员,取保难度会更大。但该情形不属于绝对禁止取保的情形。在案件尚未宣判、未最终定性为累犯之前,只要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能够证明当事人社会危险性低、符合取保法定条件,依然有较大概率成功办理取保候审,并非完全没有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