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恩平看守所会见一起玄学类诈骗案件,这类诈骗案件的受害群体特征是大多存在事业不顺、财运不佳、婚姻矛盾等生活困扰,内心普遍伴随焦虑,迫切希望扭转运势、化解困境。这让我想起前几年在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办过的玄学公司诈骗案,嫌疑人通过网络平台广泛引流对接有运势咨询需求的人群,在与被害人沟通交流的过程中,嫌疑人可能虚构事实、制造虚假期许,宣称公司售风水摆件具备特殊功效,声称摆件经大师开光,按照指定位置摆放,即可实现趋吉避凶、提升财运、顺遂事业、稳定婚姻等效果。
从客观事实来看,所谓大师开光、摆件改运均为虚假说辞。一方面,涉案风水摆件大多为普通物品,并未经过任何所谓开光仪式。另一方面,从科学和法律层面而言,所谓的改运、消灾效果本就不存在,没有任何科学依据支撑。
被害人在诱导和虚假宣传下,陷入了错误认知,深信摆件的特殊功效,进而主动付费购买相关产品。但被害人购置摆件后,并不会产生任何所谓的运势改变。此类行为完全符合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摆件功效、隐瞒无实际作用的真相,利用被害人的心理焦虑产生错误认知,致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知主动处分财物,最终造成财产损失。
此类案件本质嫌疑人利用大众心理弱点,借封建迷信包装实施的精准诈骗。不仅骗取他人财物,违背公序良俗,扰乱社会秩序。在此也提醒大众,运势起伏源于个人努力与客观环境,切勿轻信玄学改运之说,避免落入诈骗圈套、遭受财产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