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被告人王某(化名)与自诉人张某(化名)因停车发生口角引发互相推搡,自诉人报警,经鉴定伤情构成轻伤。因事发时天黑,除自诉人配偶外,并无其他人在场。后自诉人获得事发地视频,遂提起刑事自诉并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并赔偿自诉人的各项经济损失。
被告人王某及其家属委托我们处理本案,收案后我们积极与主审法官联系,仔细研究对方的诉求并找专业机构对自诉人提交的视频资料出具意见。形成了该视频并不能清楚证明自诉人的伤情系由被告人王某直接造成的法律意见,即不能排除其他合理性怀疑。最终主审法官采纳我方的辩护意见,本案被告人仅承担对方的医疗费后,对方撤回刑事自诉暨附带民事赔偿结案。
本案被告人动手打人虽事出有因,但法治日益健全的现代社会,动手带来的法律后果却是无法估量。逞一时之强,有时会造成牢役之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