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原告与被告是大学同学,两个人从大学开始处对象,2013年等级结婚后,双方因生活琐事产出矛盾,婚后也没有生育子女。从2015年开始双方就分居生活。男方通过诉讼方式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经我多次给双方主持进行调解工作,终于在法院的监督下,双方离婚,结束了这段另双方都痛苦的婚姻关系,第一次到法院起诉最终离婚的案件还是比较多的。
温馨提示:尊敬的用户,您可以通过华律网的一对一咨询单咨询郭倩律师。如果您的案件比较紧急建议您直接拨打郭倩律师电话(13011330838)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