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罗小宇律师 时间:2023年08月03日 292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概况】
著作权人曹女士发现抖音店铺所售的服装,使用了自已的美术作品,投诉失败后,委托罗小宇律师诉讼维权。经取证后发现,涉嫌侵权的服装上还另标注了生产者,于是将该款服装的销售者和生产者一并起诉至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该款服装的销售者和生产者作为本案被告,也委托了律师应诉,提出的抗辩理由是侵权产品本身是服装,不能构成美术作品侵权的载体,同时还认为双方是对相同创意的不同表达,是各自不相同的作品,认为没有构成侵权。
【律师办案】
罗小宇律师接受著作权人曹女士的委托后,针对侵权人一方的抗辩理由,采取最简单和行之有效的方法,即将取证的对方服装,以平面图片的方式与我方的美术作品进行对比,同时对美术作品的独创性进行了说明,充分反驳了侵权人的抗辩理由。
【法院判决】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罗小宇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服装销售者侵害了原告美术作品的发行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服装生产者侵害了原告美术作品的复制权。判决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被诉侵权商品,销毁库存,赔偿著作权人8000元;判决生产者立即停止生产被诉侵权商品,赔偿著作权人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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